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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出台人民法庭规范化管理标准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1年07月28日作者:人民法院报 张宽明

      江苏省现有272个人民法庭,遍布全省各地。为深入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,今天,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《全省人民法庭规范化管理标准》,采用块点结合方式,从队伍、庭务、审判三个方面,对人民法庭管理工作进行百分制评分考核。

  该标准将法院队伍管理细化为30分,提出“7个加强”。强调加强支部建设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、加强业务能力培养、加强廉政建设、加强作风建设、加强司法礼仪和加强从优待警。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做好边远地区、民族地区及其他群众诉讼不便地区人民法庭恢复或新建工作的通知》和江苏高院《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》的有关要求,《标准》明确规定“正式干警中有3名以上党员,单独建立党支部,党员及法庭人员8人以上的配备兼职政治协理员”。

  庭务管理细化为30分,突出“8个完善”。完善诉讼服务、完善法庭布置、完善安保工作、完善值班制度、完善保密工作、完善车辆管理、完善卫生管理和完善后勤保障。针对各地法庭庭内布置随意性较大的情况,今年初,江苏高院法庭指导办公室在深入调研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对全省法庭庭内布置提出了总体要求。

  审判管理细化为40分,强调“9个规范”。针对法庭审判管理中最重要的或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,规范诉前调解管理、规范立案管理、规范诉讼费用管理、规范审判流程管理、规范审判监督管理、规范案件质评工作、规范数据统计和工作台账、规范巡回审判管理和规范执行工作管理。